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办公大厅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9 08:18:01浏览量:70次

(招标编号:XZP20250908004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本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办公大厅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万元,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办公大厅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办公大厅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办公大厅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1.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投标人须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1.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3.2 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3.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正式职工。(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具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2)施工业绩:具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3)设计业绩:具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注: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3.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各方须指定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3.5.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均为牵头人正式职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3.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9-08 08:30到2025-09-12 18:00获取方式: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请合理选择领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领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报名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牵头单位资质证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9-28 15:30递交方式:纸质密封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09-28 15:30开标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的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办公大厅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北路9号2.1.2建设规模:本次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2.1.3合同估算价:约28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日历天。2.1.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设备材料的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办公大厅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大丰区税务局办公大厅装修改造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1.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投标人须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1.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3.2 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3.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正式职工。(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具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2)施工业绩:具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3)设计业绩:具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注: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3.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各方须指定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3.5.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均为牵头人正式职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3.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18:00时前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请合理选择领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领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报名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牵头单位资质证书。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15时30分。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重要提醒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

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北路9号

联   系   人: 陈秋根电话: 0515-83285818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联   系   人: 吴亚兵电话: 13390713868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