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世纪园43#楼106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2025-06-04 09:21:43浏览量:77次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本阳光世纪园43#楼106室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69万元, 招标人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蔡尖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1、项目名称:阳光世纪园43#楼106室装修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阳光世纪园内。
3、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7.69万元。
4、工期要求: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发包范围:阳光世纪园43#楼106室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阳光世纪园43#楼106室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阳光世纪园43#楼106室装修工程: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信用盐城”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其他要求:5.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5.1.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5.1.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含设计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验收文件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5.2投标申请人的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2025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5.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5.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6-03 00:00到2025-06-08 18:00获取方式:2、地点:凡符合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和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60339541@qq.com,并电话联系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等。联系人:韩玲玲,电话:1315136373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1 15:30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邮箱。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06-11 15:30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七、其他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阳光世纪园43#楼106室装修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蔡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社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阳光世纪园43#楼106室装修工程。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阳光世纪园内。3、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7.69万元。4、工期要求: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5、质量标准:合格。6、发包范围:阳光世纪园43#楼106室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信用盐城”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5、其他要求:5.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5.1.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5.1.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含设计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
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验收文件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5.2投标申请人的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2025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5.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5.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等的获取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 8 日18:00前。2、地点:凡符合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和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60339541@qq.com,并电话联系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等。联系人:韩玲玲,电话:13151363739。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 11 日 15:30 时。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邮箱。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4、开标时间:2025年 6 月 11 日 15:30 时。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六、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条。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1、本次招标公告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发布。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招标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蔡尖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蔡尖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3921872486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中南城金座9楼909室联系人:韩玲玲电话:13151363739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蔡尖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蔡尖社区居民委员会联 系 人: 王女士电话: 13921872486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 盐城市中南城金座909联 系 人: 韩玲玲电话: 13151363739电 子 邮 件: 460339541@qq.com

